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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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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全县红军纪念馆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3-03-14 13:14:32 点击次数:

馆长职责

  1、馆长主持全面工作。

  2、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、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。

  3、制定单位长远发展规划,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。

  4、推动单位各项业务,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  5、培养、考核、聘用专业人员和中层干部。

  6、定期总结工作,表彰好人好事。

  7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安全稳定工作。

  8、把纪念馆文物安全保卫列入工作重要日程,常抓不懈。

纪念馆工作人员职责

  1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。服从大局,恪尽职守,爱岗敬业,开拓进取,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文物、博物馆工作人员。

  2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。学习专业知识,掌握业务技能,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,以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社会。

  3、提倡艰苦奋斗、勤俭创业精神。关心集体,尊重同志,团结协作,诚实守信。弘扬正气,抵制一切不正之风。

  4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廉洁奉公,不吃请,不受(送)礼。

  5、陈列展示和宣传出版工作中,在工作告一段落时,必须全部及时上交主管单位,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或据为己有。

  6、国有文物经营单位和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征集和收购文物时,所收购的文物及其有关资料必须全部上交单位,严禁隐瞒私存。遇有出土文物,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。

  7、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、买卖文物。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、收购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留存文物。

  8、维护国家对国有文物的所有权,严禁将属于国家所有的馆藏文物出售或变相出售。严禁将国家所有的文物作为礼品赠送给任何部门或个人。

  9、树立文物主权意识、知识产权意识和文物安全保护意识。严守国家文物机密,未经法定程序批准,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。发现文物被盗窃、盗掘或遭受其它损坏,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,严禁隐匿不报。

  10、在对外合作或涉外活动中,必须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,合作和交流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的协议规定进行,个人不得向外方作出任何承诺。禁止利用文物涉外工作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。

解说员工作制度

  1、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、内容及各种展品,努力学习与本馆性质和业务有关的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。

  2、穿着整齐,仪表大方,有气质,树好职业形象。

  3、接待观众热情大方,不卑不亢,以礼待人。

  4、组织好群众参观,努力做好讲解工作,要因人施讲。

  5、按时开馆,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不擅离职守,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。

  6、爱护展品和设施,严格履行上下岗查对和交接手续,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
  7、保持室内整洁,做到清洁卫生天天做,每周一次大扫除。

  8、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。

  9、做好其它兼职工作,圆满完成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陈列展览职责

  1、热爱文博事业,敬业爱岗。

  2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,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。

  3、熟悉和掌握陈列的主题思想、内容及各种展品,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,丰富与本馆性质、任务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。

  4、充分认识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地位,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。

  5、强化职业道德修养,树好工作形象。

  6、制定陈列规划,负责陈列设计、制作及布展工作。

  7、编写宣传资料,组织群众及青少年参观,做好不同类型参观者的讲解工作,在讲解中要让群众获得文物知识,树好文物保护意识。

  8、按时开馆,不擅离职守,不在馆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并做好预约观众和特殊观众的参观接待工作。

  9、树立安防意识,严密监控,确保展出文物及国家财产的绝对安全。

  10、保持展厅整洁卫生,并做好展厅外部环境卫生工作。

  11、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。

  12、做好兼职工作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消防安全保卫职责

  1、热爱文博事业,敬业爱岗,牢固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。

  2、坚持贯彻执行“责任终于泰山”的安保原则,树立“文物安全第一”的思想。

  3、认真学习《文物法》和《消防法》,做到责任心强,业务熟悉。

  4、重点部位,重点防范,坚持巡逻,检查监控。

  5、坚持常年值班守护制度,严格监控外来人员,履行来人、来客登记制度。

  6、爱护安保设施,维护保养安保设备,及时排除隐患。

  7、熟练掌握安防技能,处理事故果断,上报及时,不徇私情。

  8、编制预案,定期组织安防人员学习安保知识,培训、演练安防技能。

  9、经常保持与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的联系,参加各种消防安全会议。

  10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。

义务消防队员职责

  1、发生火险时,立即向119报警,讲清发生火险的具体方位、火势、风向,保护好现场。

  2、发生火险时,必须服从义务消防队队长的指挥,迅速到达指定的岗位参加战斗。

  3、发生火险时,迅速把游客疏散到安全地点。

  4、发生火险时,首先抢救国家珍贵财物。

  5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防知识培训、演练。

  6、义务消防队员都有维护消防器材的义务和爱护消防设施的责任。

  7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。

  8、熟悉本所内各部位的情况。

学习培训制度

  一、培训目的

  为使我馆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有组织、有计划地规范进行,不断提高本馆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、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二、机构与职责

  职工培训由馆长张敏同志负责全馆培训及考核工作。

  1、办公室负责本馆职工培训工作的管理,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
  2、各部室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积极配合办公室合理安排培训,协助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,提高培训实效。

  三、学习培训内容

  1、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。

  2、《文物法》及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。

  3、文物法规与政策的运用。

  4、文物考古与调查。

  5、文物抢救性清理与发掘。

  6、古建筑、古墓葬、石窟寺。

  7、博物馆陈列工作、群众工作。

  8、文物基础知识等。

  四、学习培训方式

  本馆职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、短期培训、离岗培训和在职学习。

  1、岗前培训。本馆新进人员到达岗位前,由部室组织学习本馆规章制度和纪念馆有关政策法规,考察合格后,方能进入岗位工作。

  2、短期培训。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及个人素质提高需要,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题式短期培训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。短期培训以业务培训为主,涉及安全、讲解、卫生、环保、统计等内容,根据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的业务技能培训,由各部室视实际需要,对本部室职工提出专门业务培训建议报办公室统筹安排。

  3、离岗培训。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,或受到行政处分的职工,应离岗参加培训。培训结束后,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、考核,并向考试、考核合格的未聘人员提供一次竞争上岗机会。对通过培训学习仍未能被聘用的未聘人员,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,实行待聘、托聘。

  4、在职学习。除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培训外,鼓励各部室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需要,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类形式的在职学习。

  参加在职学习,需履行审批手续。由本人提出申请,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同意,报办公室备案。

  五、其它。

  1、职工培训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。各部室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主,在此基础上协助办公室组织本部室职工参加教育培训,并支持职工参加业余培训。本馆对组织落实职工培训作为全年的一项工作任务,年终进行检查、考核。

  2、职工培训的学习成绩和鉴定是其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。不参加学习培训或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,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。

  3、培训经费应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经费开支预算并报批,专款专用,节余或不足时报请馆财务室予以适当调整。

  4、开展培训活动的各项经费,严格按照本馆财务制度的规定程序予以报销。

  5、每周一集中授课或自学,每月授课时间两天,自学时间两天。授课人员及内容授课前通知。

工 作 纪 律

  1、按时上班下班,不得迟到早退。坚持请销假制度。

  2、衣冠整洁,不穿奇装异服。

  3、语言文明,举止端庄。

  4、态度亲切,礼貌待人。

  5、爱护公物,保持卫生。

  6、熟练操作,注意安全。

  7、集体活动,准时参加。

  8、工作时间内,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
  9、坚持制度,秉公办事。

  10、工作期间必须穿单位配发的工作服.

值 班 制 度

  1、准时交接班,并履行好交接手续。

  2、不能做与值班不相符合的事。

  3、严禁在值班时赌博、酗酒滋事。

  4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察。

  5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。

  6、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,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
  7、恪尽职守,严禁脱岗。

  8、认真作好值班记录。

游客投诉制度

  一、游客对投诉的管理

  1、游客中心将要在窗口设置旅游投诉点、投诉箱和公布投诉电话,并内设专职投诉接待处理人员,充分接受游客对讲解员服务质量投诉:7391788

  游客中心投诉接待电话:7391788

  2、游客中心电话投诉专职处理人员在接到投诉电话后,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,也可请投诉人员到中心投诉接待办公室解决。对接收信函投诉的应在接到投诉信函3日内做出答复。若游客已经投诉到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的,游客中心应在3日内与编辑部取得联系,并作出明确答复。

  3、游客中心电话投诉专职处理人员经深入调查、核实后,发现若游客投诉内容与实际不相符合的,应耐心对游客给予说明或答复。同时,在解决投诉过程中,应尊重游客,耐心听取其意见,避免发生正面冲突。

  4、游客投诉内容涉及上级和有关部门时,投诉专职处理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部门转达,并向投诉游客说明情况。

  5、投诉专职处理人员应认真、逐笔做好投诉电话及投诉处理意见记录,并定期进行整理、分析和信息反馈,以便游客中心、及时纠正、改进讲解员管理,加强讲解员奖惩考核。

  二、对游客投诉的处理方法

  1、认真聆听游客投诉。

  2、所有投诉都须表示理解、接受,并给投诉者以安慰。

  3、不允许与游客争论,应理解游客的感受,并站在游客的立场上

  来了解其意向。

  4、在投诉过程中,如游客大声吵闹或喧哗,为了避免影响他人,应将投诉者与其余游客分开。

  5、在当天值班日记上记录下投诉事项,可请游客说话放慢速度,并使游客感到纪念馆对此投诉的重视。

  6、在接到游客的投诉后,应代表纪念馆致歉。

  7、如游客的投诉需要转告有关部门,应及时和有关部门协商处

  理。

  8、当日值班员应及时把游客投诉及处理情况报单位领导。